笔下文学

字:
关灯 护眼
笔下文学 > 洪荒之天帝纪年 > 第一百零八章 紫气三分

第一百零八章 紫气三分

第一百零八章 紫气三分 (第2/2页)

“你这是做什么?为什么要毁去鸿蒙紫气?”东王公大吃一惊,这可是鸿蒙紫气,能令人成圣的宝物。
  
  后土道:“我并没有毁去它。天道之下,有八尊圣位,如果我彻底毁了它,天道就会重新孕育新的鸿蒙紫气。可我将它一分为三,就可以造就三尊至人,合起来,仍占据一尊圣位,并没有改变天道大势。这样,天道之下,就会有七尊圣人,三尊至人。”
  
  “至人?”东王公对这种果位还不太了解。
  
  后土侃侃而谈道:“至人,就是圣人果位的削弱版,同样因果不沾,万劫不磨。不过不能凝结混元道果,力量比起圣人和混元大罗金仙差许多,但能借用部分天地之力,比亚圣又强很多,算是洪荒大地上仅次于圣人的果位吧。”
  
  东王公道:“这些信息,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  
  后土道:“我化身轮回,沟通大地,冥冥中领悟了许多不知道的隐秘,知道这也不算什么。”
  
  东王公道:“你将鸿蒙紫气分开,会不会有业力甚至天谴降临?”
  
  后土道:“这本来就是我的鸿蒙紫气,我也只是将一尊圣位换成另一种形式,又没有触犯天道,怎么会有天谴呢?”
  
  东王公道:“你这样做,似乎是在削弱天道圣人的整体实力,一尊分开的圣人,无法成就混元道果,毕竟比不了完整的圣人。”
  
  后土道:“从后果来看,的确是如此。至于为什么这么做,理由有很多,比如咱们是混元大罗金仙,圣人多了,对我们没什么好处。”
  
  东王公并不觉得这是主要原因,不过后土不说,他也没打算深究,笑道:“断了就断了吧,对我来说不是坏事。”
  
  后土道:“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的,你想,成就至人果位不需要凝结混元道果,自然就不需要庞大到无法想象的功德。至人者,都是有大功于天地的人,而这鸿蒙紫气并无天定归属,也就是说,只要修成准圣,其实都有机会。”
  
  东王公道:“这里面可操纵的空间的确不小。不过,这鸿蒙紫气毕竟是天道法则演化而来,会不会被天道修复回来?”
  
  后土道:“没那么容易,我以大地意志斩断,同样是动用了规则之力,一定程度上也是代表了天道,所以天道既无法降下业力,也不会进行自我修复。而且天道也不能随意干涉世事,只要八尊圣位还在,就不会有事的。”
  
  “这就是圣心既天心,圣意既天意的体现么?”东王公若有所思,圣人虽然一定程度上受天道拘束影响,可圣人同样也能深度影响天道。
  
  所谓圣人一念生,天机变化出,就是这个意思。如果所有的圣人齐心合力联合起来,甚至能决定天道大势。
  
  比如封神之战中,四圣联合,围攻通天教主,就将洪荒大地打碎,彻底断了世界晋升的趋势。
  
  而如此激烈的大战,也没见天道出手阻拦,就因为它本身是规则的集合体,只会按照规则行事,赏善罚恶。在圣人没有犯下大错之前,即便在做着错事,可只要没有极坏的结果出现,天道也不能直接对他们出手。
  
  后土虽然不是圣人,但她身合幽冥轮回,成为万灵和三界的沟通桥梁。又以土之法则证道,从而得到大地承认,可沟通大地意志,随时调动大地之力,算是深度介入世界规则之中了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跟圣人并无太大差别,不过只能在大地上借力,但也更自由一些。
  
  这样想来,东王公又有领悟,其实圣人果位就是元神沟通天道,从而与规则相合,成为规则的一份子,既受规则的束缚,也可反过来影响规则。
  
  以此类推,大天尊其实和圣人差不多。不过圣人是果位,是通过元神合道来贴合规则。
  
  而大天尊是业位,是通过天帝职权来融合规则,相对来说,比较自由,业位的含金量也可大可小,几乎没有限制。
  
  如果做得好,三界权柄操于一手,那地位甚至能超过圣人。如果做得不好,有名无实,就会跟前世昊天一样,在圣人面前伏低做小。
  
  东王公暗自沉吟,这三道紫气虽然无法令人成圣,但至人果位同样是不死不灭的存在,传出去,也会令许多人疯狂,倒是可以做许多文章。
  
  “你好好熟悉力量,我回紫府洲安排人手,再取几件能对付诛仙四剑的宝贝,然后咱们一起出击。”
  
  东王公来幽冥界的目的已经达成,决定进行下一步,正式朝天帝之位发起冲锋。
  
  后土道:“好,你那边一动,我就带着剩余的巫族杀出去,配合你们,一战将妖族赶出天界,以后天地两界就都在你我的掌握之中了。”
  
  东王公微微一笑,和后土一起走出轮回宫,却见宫外已经聚齐了乌泱泱一大群人,正是巫族残存之人,等候着参拜后土。
  
  东王公看了刑天等人一眼,没有多说,直接转身离去。
  
  PS:多谢安之若素溢满世間红尘、戏水金鱼两位书友的打赏!QQ阅读Dong书友的打赏!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御鬼者传奇 逆剑狂神 万道剑尊 美女总裁的最强高手 医妃惊世 文明之万界领主 不灭武尊 网游之剑刃舞者 生生不灭 重生南非当警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