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二章举世皆敌 (第1/2页)
柳大少见到陶樱的动作,下意识的转动目光朝着她伸出被子外的那只手臂上望去。
在床头烛火的映照下,只见陶樱左臂手肘处稍微靠上的位置,一道两指宽左右的伤口直接映入眼帘之中。
这道伤口虽然已经停止了流血,但是可以看出的出来乃是划破没有多长时间的新伤口。
柳明志愣了一下,低头看了一下手中那把没有淬毒的匕首,将目光定格在陶樱手臂上的伤口位置:“这伤口是匕首划破的?”
陶樱微微颔首,没有反驳什么:“嗯!你刚刚夺我手里匕首的时候,我挣扎那几下的瞬间不小心划上的。
那时候我还躺在被窝里,手臂伤口上的鲜血自然要流在被子上了。
只是当时屏风后的内庭里又没有点着灯火照明,昏昏暗暗的你没看到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。
只是谁知道你竟然会认为这是我的……你就想美事吧!”
柳明志看着陶樱又藏到了被子里的手臂,一种失望至极,微微发酸的感觉涌上心头。
虽然这种情况合情合理,柳明志心里还是情不自禁的不爽起来。
仿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夺走了一样难受!
不由得失笑了几声,默默的坐到椅子上扣着下巴。
“原本我还以为你脸上的泪痕是因为你还是姑娘的缘故。
嗨!搞半天原来只是误会而已。”
“我流泪那是因为我失去了清白之身,不行吗?
我虽然已经不是姑娘的身子了,可是为了给为夫报仇,无奈之下竟然要失身于你这个夫君的敌人手里,不由得悲从心起,流下眼泪是再正常不过了。
你真当我是青楼之中那些人尽可夫,不知廉耻的娼妇了吗?”
柳明志神色苦涩的点点头:“行,我也没说不行啊。”
“柳明志,咱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已经互相坦白清楚了,也都清楚彼此之间结下不共戴天仇恨的缘由了。
如今我行刺失败了,且落到了你的手里,不知道你打算将我处以何种极刑?”
陶樱说完,露出了一抹凄然的笑颜:“刺王杀驾,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。
虽然父皇他当年在位的时候废黜了夷三诛九的酷刑,然而此一时彼一时,属于父皇这位雄主的时代过去了。
你柳明志才是当今的天下之主。
自从夫君造反失败时候,蜀王府这一大家子早已经分崩离析。
我已经没有九族可以给你诛杀了,但是就我一个人而言,想来落一个五马分尸跟车裂,又或者凌迟处死的刑罚是必不可免的了。
不过,我希望看在你我相识一场的情分上,能让我死的痛快一些。
给我留个全尸!
同时,我也求你,不要因为我的事情,迁怒了李庚这孩子,他已经够命苦的了。
他是夫君唯一的子嗣,你已经杀了夫君,我希望你可以饶过他的子嗣一命,为他留下一脉香火。”
柳明志看着陶樱言毕闭上眼睛一副等候处置的模样,默默的转动着拇指上的扳指沉默了下来。
“三……陶樱,三哥当年之所以英年早逝,乃是因为他举兵造反失败的缘故,是死于权利之争。
我当年乃是臣子,千里奔赴京师勤王救驾,乃是人臣本分。
我不否认,三哥之所以英年早逝,跟我入京勤王救驾有一部分关系。
但是他的死真正的原因却与我无关。
他饮鸩酒自绝于御书房中,死在了父皇的遗像前,香案下,这件事天下皆知。
虽然我对他的死甚是惋惜,但是如果非要做出评价的话。
我只能说他是咎由自取。
你将他的死归罪于我身上,未免太冤枉我了。”
“你闭嘴,如果不是你柳明志,我夫君岂会那么年轻就丢下一大家子人魂下九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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